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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共江西省委刘奇书记第二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 举报投诉 作者:佚名

  ———控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连续多次违抗政府政令,严重侵吞集体土地,严重危害村民生命财产安全,非法强行野蛮施工


  本人卢胜和,男,汉族,1956年5月2日出生,现年64岁,中共党员,参战老兵。现居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下浦街道徐田社区卢家村民小组文笔峰酒店,身份证号码362201195605025811,电话号码18007957109。

  我和四同胞兄妹于1995年合建一栋四层房屋,建筑面积1300余平米,于2016年10月装修开办文笔峰酒店,生意非常兴隆。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皓公司)在其开发秀江印象项目时,对我们家房屋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在我家院前实施深基坑开挖,造成了房屋地基下沉、地面和墙体开裂、墙面脱落等严重险情和酒店被迫停业。至今三年来,天皓公司毁掉了历史通行道路,我和邻居所有通行人员,包括老人、小孩、孕妇都不得不改爬自家院墙出入。经济晚报记者曾报道了《秀江印象不给居民好印象》,天皓公司却没有一丁点自省之心,不断加紧调集多台大型挖掘机在没有确保毗邻房屋安全情况下不断朝我家院墙方向强挖,不但大面积越界掠夺侵占我们村民的集体土地,而且不顾我们兄妹居住安全,肆无忌惮地野蛮施工。经我们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宜春市规划局于2018年7月5日下达《关于暂停施工的通知》并要求天皓公司“待双方协商处理好纠纷事宜并报我局后自行复工”。但是,天皓公司将政府政令视作一张废纸,从未停止过施工行为,我们拨打110报警、12345市长热线,多次求助相关职能部门制止违法施工行为。宜春市规划局又在2018年9月13日《关于恢复施工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该地下室在取得相关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基础开挖专项方案后,并确保北侧房屋安全的情况下,局部调整规划,同意你公司复工,须将调整后的方案按时报我局批复”。天皓公司至今仍未采取确保我家房屋安全的具体保护措施,也未取得经专家论证认可的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载明的专家论证结论是“该方案还需作进一步修改,修改后重新报监理审批”。更未按照宜春市规划局复工通知的要求,也就是将应该经专家论证通过的施工方案报该局批复。

  最为令人发指的是,天皓公司在明知其不具备复工条件和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前提下,竟敢悍然于2020年9月22日至30日再度调集大型挖掘机和铲车对案涉工程连续进行施工,特别是持续近十天里丧失人性的、污辱人格的,把别人的安危置之度外的违法施工行径,势必再度威胁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们每时每刻处在了危险之中,所在的酒店一旦发生火灾连逃生的出路都受阻,更是得不到消防车有效救灾!这股死灰复燃的黑恶势力竟然如此猖獗?还敢采取恶人先告状手段,倒打一把,以“阻工”为由起诉索赔254.344万元的标的将我告到了袁州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作为受害者,我们呼吁呐喊的声音非常弱小,但是,仍然坚信正义力量一定会战胜邪恶势力!在我们忍受如此巨大经济损失和房屋庭院遭到如此破坏程度情况下,不得不义无反顾地选择反诉举措,哪怕是倾家荡产也要拿起法律武器,打好对莫须有“阻工”罪名的反击战!我们还鼓起百倍的勇气,坚决不相信天皓公司自食其果的所谓的“巨额损失”由我们受害者来背这口莫须有的“黑锅”!我们还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第十五条反诉请求“判决反诉被告天皓公司在没有按照宜春市规划局2018年9月13日《关于恢复施工的通知》的要求将取得相关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基础开挖专项方案报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批复之前,不得进行案涉深基坑基础工程施工”,并诉请法院判决因天皓公司非法施工而真正应该赔偿我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值得庆幸的是,在我持续半年多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在2020年9月16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中公开了“1992年1月28日由原宜春市下浦乡徐田村村委会与该村卢家等村民小组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其内容“根据(江西)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路计字(91)第180号文件,在拓宽(宜下)公路同时决定将两侧(约50米)宽的土地一并征用,统一开发”,有我们村民已经找到了征收该宜下公路侧50米时卢家村小组收款收据的进账单和分配款的户主签领单的原始凭证,证实了天皓公司在秀江印象1号楼地下室大范围越过50米界线的非法强行野蛮施工的工地正是卢家村民小组没有被征用的集体土地,其面积约1.6亩。再有,在秀江印象2号楼地下室也被侵吞了0.2亩集体土地(该处是无偿提供下浦乡敬老院种菜的土地),上述两处被天皓公司非法侵占的土地共计约1.8亩。 天皓公司既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严重危害了我们生命财产安全。该公司涉黑涉恶问题多多,该企业法人谌春玲违法犯罪已被判刑;其公司骨干黑社会头目“范老四”等十多名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羁押;还有多名党政领导干部担任该企业高管,其中,担任过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刘淑玲是一名税务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该企业已被严重犯法入狱;现在担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易咏春是一名党政领导干部,曾当过中共丰城市委的副书记、宜春市人大常委会的秘书长,他(她)们却无任何守法意识,公然多次拒不执行政府政令,这种丧失良知的与黑恶势力勾结在一起的企业以及“村霸”作崇,不能在依法治国的法制轨道上运行,它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破坏是勿容置凝的,对我们受害者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在这里想试问一下,象这样的企业还有起码的合法性吗?

  尊敬的省委刘奇书记,请您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为百姓排忧解难,再次恳请您关注和督促有关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制止天皓公司非法强行野蛮施工行为,责成有关部门到现场察看和排除险情,查证土地权属,溯源和确认原宜下公路征用土地50米界址线,还失地农民一个公道;先应该依法依规制止天皓公司的一切侵权行为,责令天皓公司依照政府复工政令,对我家房屋采取切实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对我家已经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扶正压邪,惩治腐败,进一步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挖天皓公司违法根源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村霸”,让我们和广大村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体现!、

  求助人:卢胜和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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