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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报第二季度违法用海用岛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8月2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第二季度违法用海用岛情况。第二季度,全国范围内未出现大规模违法填海现象,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行为5起,涉及海域面积约0.78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执法机关查处。

  5起围填海行为分别是:辽宁省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7公顷:1处位于葫芦岛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20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个人;1处位于大连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17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个人。浙江省1处,位于温州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29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温州市路源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2处,位于宁德市,涉及海域面积分别约0.05公顷、0.07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在违法填海得到有效遏制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立足“两统一”职责,持续加强非填海用海和无居民海岛监管。第二季度全国范围内发现并制止桥梁、施工便道、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9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1.19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3处,涉及无居民海岛3个,面积约1.09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部组建伊始,部党组就提出了“连续、稳定、转换、创新”的工作要求,强调对违法违规用海用岛行为的监管要“零容忍”“严起来”,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措施都进行了深入研究,作出了明确部署,主要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海域海岛监管体系。组织建立了以部机关、有关派出机构为主体,有关业务中心为技术支撑的海域海岛监管体系;梳理明确了海域海岛各类监管事项;建立了卫星遥感、海上、岸基相互补充的监测体系,形成综合监管能力。

  二是开展业务化的海域海岛监管工作。在海域海岛监管体系实现有效运转的同时,在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及执法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并完善了海域海岛业务化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海用岛的苗头倾向,坚决将违法用海用岛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海域海岛监管职责的有效履行。

  该负责人介绍,在无居民海岛监管实践中,根据面积、离岸距离等对进行分类,分别以月度、双月、季度为周期开展监管,目前初步实现了对无居民海岛的有效监管。这主要得益于两方面因素:

  一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积极作为。近年来,各级政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无居民海岛保护和监管工作,沿海各地均出台了海岛保护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部分地区还通过地方立法强化海岛保护,建立了无居民海岛巡查机制,海岛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各领域技术发展步伐不断提速,反映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卫星遥感覆盖能力大幅提升,无人机技术水平明显增强。积极推动将新的技术手段引入无居民海岛监管工作,为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不断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效保障无居民海岛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sy_143/bmxw/202008/t20200826_3542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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