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石造景”之风当狠刹
景区公园常有奇石“迎宾”、园林绿地要靠巨石“压镇”……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热衷花重金“移石造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移石造景”由来已久,我国传统园林文化自古讲求“无水不成园,无石不成景”。然而,如今一些“移石造景”工程却似乎“变了味”。在高速公路两侧、城市绿化带内等所谓的“窗口”地区设置景观石,显得突兀而不得体。同时,这些景观石往往成本不菲。一来,采购景观石要花费数万甚至上百万元;二来,景观石运输成本很高,尤其当需要运到远离山区的地方。如此折腾,实在劳民伤财!
事实上,“移石造景”的负面影响远不止劳民伤财这么简单。一方面,多数景观石的获取途径是靠河道取石、开挖山体,景观石需求量的增加使得开采量大幅增加,会对河道生态和山体环境造成破坏;另一方面,景观石市场“水”很深,价格标准不透明,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隐患。近年来,个别领导干部通过景观石项目牟利的案件时有发生。
“移石造景”既无实用价值更无生态效果,花费重金换来的只是“盆景工程”“形象工程”,这其中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对政绩的盲目追求:花公共财政为个人政绩铺路、在决策中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不顾及群众的实际利益等等。“移石造景”所展现出的奢侈浪费之风和胡乱攀比之风,必须及时刹住。
首先,要强化制度约束。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不切实际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颁布禁令,各地必须要强化落实,以确保禁令落地生根。其次,城市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应当尊重科学、顺应自然。有专家建议,除公园、景区可少量以景观石作为点缀,城市建设项目不宜大量“移石造景”。不光如此,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生态折腾”,都极不可取。再次,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财政资金的审批,既要防止“以石牟利”的腐败行为,也要有效监督各级政府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pl/202008/t20200827_2544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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