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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宋新庄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相关规定,我厅通过公开选择方式,委托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积家井矿区宋新庄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5月20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了评估结果,评估确定宋新庄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为74567.52万元。

  请按照宋新庄煤矿《采矿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自收到本通知7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14914.52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kczygl/202007/t20200703_2153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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