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2020年6月22日至7月21日,就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我分局组织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集到网上公众反馈意见8条。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对公众参与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书面说明。现将各方意见归纳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 建议新建配套小学问题。
区教委意见:新建小学用地将由区政府在街区规划实施中统筹落实,目前正在研究小学用地的选址、建设等问题。
我分局意见:区教委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我分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关于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的建设时序问题。
区教委意见:预计2022年底完工,2023年开始招生。
我分局意见:建设时序问题,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2.关于北辛安地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问题。
区教委意见:近期,小学一年级入学在古城小学、古二小、教科院附校、北辛安小学四所学校中,采取多校电脑派位的方式入学。目前可以满足该街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我分局意见:入学问题,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关于小学阶段派位到古城小学、古二小等四所学校的学生,初中阶段是否可以对口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问题。
区教委意见:原则上,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建成后,小升初适龄少年经资格审核,其监护人具有北辛安地区户籍且为一手房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按义务教育升学程序可选择直升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具体小升初入学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我分局意见:学校派位问题,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4.关于北辛安地区的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问题。
区教委意见:目前,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均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关于学前教育,北辛安地区由开发商配套建设幼儿园,符合学前招生政策的均可正常入园。高中入学依据中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学校录取。
我分局意见:教育相关问题,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5.曦景长安小区是否在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的划片范围内?
区教委意见:曦景长安小区属于北京教科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划片范围。
我分局意见:学校划片问题,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原文链接:http://ghzrzyw.beijing.gov.cn/chengxiangguihua/ghlgg/sjs_ghlgg/202008/t20200821_1988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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