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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兴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经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兴忠任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敏任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信息档案科科长,免去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信息档案科副科长职务;

  方伟任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工程技术科科长,免去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工程技术科副科长职务;

  虎正南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组织人事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华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质量安全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环境地质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宋永飞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地质勘测规划室副主任;

  罗小平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室副主任;

  刘志坚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环境地质研究室副主任;

  赵震宇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地质矿产调查研究室副主任;

  赵赟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业务技术科副科长;

  杨超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银川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黄玮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副主任;

  王国瑞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应急科副科长;

  杨朔鹏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规划财务科副科长;

  王小龙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姚舜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副科长;

  李奇任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同志除虎正南、张建华外,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0年4月30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zczhgl/rsxx/202005/t20200514_2090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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