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地质调查院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关于青海省地质调查院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厅对青海省地质调查院测绘资质业务范围更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7号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6253764联系人:张洁
2020年7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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