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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交易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二十八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桂节指告字〔2020〕28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纳入〈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广西实施规划〉35个县(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广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二十八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以下简称“节余周转指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节余周转指标基本情况

  (一)节余周转指标出让方: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节余周转指标项目名称: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葛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节余周转指标面积及类别:交易指标总面积为56.1171亩(3.7411公顷),其中耕地52.635亩。

  (四)节余周转指标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葛坡镇。

  本次所交易指标为预支周转指标。

  二、出让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1402.9275万元。

  (二)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150万元。

  三、出让方式

  采用现场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不设底价,按照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节余周转指标挂牌出让竞买。

  五、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期限: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止。

  挂牌时间:2020年7月23日8:00起至2020年7月27日16:00止。

  六、挂牌地点

  挂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

  七、竞买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报名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

  (四)报名要求。

  报名需持《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竞买申请书》、单位及法人有效证件等资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见竞买须知。

  八、竞买资格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二)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挂牌期限届满,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进入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在挂牌期间必须有不少于一次的有效报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当场签订《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确认书》。

  (四)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自动冲抵出让价款。竞买人未竞得者,挂牌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足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竞得人必须按《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确认书》约定的方式和时限缴纳节余周转指标交易成交价款。

  (六)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确认书》和缴纳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七)竞得人取得节余周转指标后,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本次交易的相应指标面积。

   

  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吴潞  0771-5389858      0771-5770192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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