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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桂自然资矿决〔2020〕4号)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桂自然资矿决〔2020〕4号

  截至2020年7月5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填报公示阶段已结束,广西大新县灯草岭银铅锌、金矿普查等8宗探矿权和广西南宁源岳贸易有限公司横县兴旺矿区旺福矿段磁铁矿钛铁矿砂矿等6宗采矿权的矿业权人未按时公示其年度信息。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将上述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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