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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厅专项行动规范矿产资源利用 严厉打击超范围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申楠)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范矿产资源利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矿业权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与矿种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确保全面完成露天矿山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五大任务:一是加强露天矿山遥感监测与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职责逐项排查,充分运用历史卷宗、遥感资料,采用无人机、实地测量等手段,将初步排查后认为存在突出问题的矿业权人列入年度专项核查名单,切实推进整改、查处工作。二是全面开展露天矿山界桩埋设和标识牌设立工作。全省已设露天矿山及今后新设露天矿山必须埋设矿区范围界桩,并设立矿业权标识牌,形成醒目地面标志。三是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与矿种等非法行为,处罚结果在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同时要加强勘查开采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从根本上改变矿业开发秩序混乱局面。四是强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全面调查矿业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督促矿业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生态修复。五是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各地要增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依托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规范企业开采行为,提升矿业发展水平。

  专项行动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查严管,加强与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有案必查。对发现的违法性质恶劣、屡查屡犯、影响较大的重大典型案件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对区域违法比例较高,矿业管理秩序混乱的县(市、区)实施重点监管;对查处整改不力或隐报瞒报、压案不查、涉刑案件不移交等问题要严肃执纪问责。


原文链接:http://dnr.henan.gov.cn/sitesources/hnszrzyt/page_pc/dt/mtsx/rdpl/article22bb0e18cd1d48159db90ef1a5b15f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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