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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调整(烟台市)通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和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调整了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烟台市),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烟台市矿业权基准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烟台市)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008/t20200803_3181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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