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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0-07-29 来源: 举报投诉 作者:佚名

尊敬的赵晋进局长:

  您好!我是廊坊市绿菁隆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邓慧。我要向您反映的是安次区调河头乡岔河村村委会主任李学猛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纠集多人打伤我公司员工,霸占我公司租赁土地,向我公司勒索20万元保护费(未遂)事实。

  2011年12月14日,我公司与岔河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村委会主任李学猛从2012年开始,多次向我公司索要钱财。

  • 例如我公司用防护网围圈租赁的土地时,李学猛带人出来捣乱,跟我公司索要伍万元钱(有被勒索的当事人作证)。

  • 2013年4月份,我公司在租赁的70多亩土地上种玉米,李学猛又带领雇佣的村民以每人每天100元薪酬过来捣乱,强行制止不让耕种,并跟我索要20万元,并说:“给了就让你种,不给种了你也收不走”。

  2013年9月27日,李学猛指使李连芳等4人偷我公司种的玉米,被我公司看管人员高振国、李玉和当场抓获并报案。后来,李学猛又强占我公司租赁的土地种桃树,目的是以此领取国家林业局每年每亩地种树补助500元,在三年后国家不再给予补偿时,今年5月份李学猛又将桃树全部砍掉了。

  面对李学猛这样的黑恶势力,我们也曾经选择了报警,可警察来了要么说我们的事他们管不了,也不属于他们管;要么连个调查笔录都不做,作案人员当场放走。在我们多次找到检察院后,安次分局调河头派出所才走了个形式上的手续,勉强立案,随后即对李学猛予以取保候审,最终也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

  由于我公司租赁土地一直被李学猛霸占拒不交付我公司使用,2019年我向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岔河村村委会交付土地,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020年1月,安次区法院以土地无法交付为由,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廊坊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今年5月7日,我向市纪检委递交了一份反映村委会主任李学猛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检举材料;6月17日,接到安次分局刑警队马冬冬警官电话,约我去做笔录。我在做事实陈述时,马警官和当初调河头派出所的李伟警官一样,都是避重就轻,明显偏袒对方。

  综上,李学猛多次向我公司索要钱财,偷盗我公司玉米,强行霸占我公司租赁的土地牟利,其行为足以证明李学猛就是黑恶势力、村霸,李学猛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理应依法予以严惩。我感谢市纪检委将此案交给安次区公安机关予以查处的决定,但是目前安次区分局刑警队的处理情况来看,很难相信这次调查能够得到公正处理结果。为此,我只能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说明情况,并请督促办案机关深入细致查清李学猛的犯罪事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法律的权威公正。

  邓慧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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