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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区一钢构房被投诉手续不全 国土部门回应:已责令停工

发布时间:2020-05-12 来源: 东方今报 作者:佚名

  近日,有商丘市民反映,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一片钢构房,在没有取得相应土地手续情况下“拔地而起”,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记者经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对此,民安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回应,已责令其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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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310线旁

  醒目矗立着一大片钢构房

  市民反映的这处钢构房位于商丘市国道310线旁边,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天成塑料厂东侧。5月3日、5月6日,记者先后两次来到这里,都见到有工作人员在缓慢施工。

  整个钢构框架房被隐藏在蓝色铁皮围挡内,但因钢构框架过高,站在310国道上能醒目看到。在铁皮围挡内,堆放有各种钢管和水泥管道。

  记者观察发现,这里已搭建有9个框架,只要上面盖顶,便基本接近完工。

  自然资源所回应:

  已责令停工

  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明文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5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民安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钢构房确实属于违章建设,他们已经责令拆除。

  5月7日上午,民安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高所长告诉记者,这处钢构房施工已有一段时间,并未办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月前他们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后,及时下达了停工通知,并坚持每日两次巡逻,防止其再次施工。

  高所长介绍说,要想拆除该处违章建筑,只能由办事处来具体组织实施。

  ■记者手记

  保护土地资源

  基层政府不能缺位、错位

  随着城镇化建设发展,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否直接关系到城乡规划的质量与发展潜力。科学合理保护土地资源,方能推动城镇化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含有商务中心区、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等,是商丘未来商业中心和经济中心,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民安街道办事处内则建有商丘先进装备制造园区。上述违章建筑就位于装备制造园区旁,且在国道310线旁边,因此,这里的土地资源极为宝贵。

  管理好每一寸耕地、保护好每一寸耕地,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基层乡镇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只有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做到不缺位、不错位,才能切实担负起这个重大责任。(□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李文学见习记者倪政伟邵显哲/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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