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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区一钢构房被投诉手续不全 国土部门:暂停施工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 作者:

  近日,有商丘市民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反映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一片钢构房,在没有取得相应土地手续情况下“拔地而起”,占用了示范区宝贵的土地资源,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经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对此,民安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回应,已责令其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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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310线旁 醒目矗立起一大片钢构房

  被反映的这处钢构房位于商丘市国道310线旁边,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天成塑料厂东侧。5月3日、5月6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先后两次来到这里,都见到有工作人员在缓慢施工。

  整个钢构框架房被隐藏在蓝色铁皮围挡内,但因钢构框架过高,站在310国道上能醒目看到。在铁皮围挡内,堆放有各种钢管和水泥管道。

  记者观察发现,这里已被搭建有9个框架,只要上面盖顶,便基本接近完工。

002

  自然资源部门回应:已责令停工

  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明文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擅自建设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5月6日下午,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记者来到了民安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钢构房确实属于违章建设,他们已经责令拆除。

  5月7日上午,民安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高所长告诉记者,这处钢构房施工已有一段时间,并未办有《国有土地是使用证》。一个月前他们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后,及时下达了停工通知,并坚持每日两次巡逻,防止其再次施工。

  高所长介绍说,要想拆除该处违章建筑,只能由办事处来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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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手记:保护土地资源 乡镇政府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不能缺位、错位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资源比较紧张,修建房屋必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没有办理上述证件擅自开工的建筑,属违章建筑。

  当前,随着城镇化建设发展,我国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否直接关系到城乡规划的质量与发展潜力。科学合理保护土地资源,方能推动城镇化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这离不开作为责任监管单位的乡镇政府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不缺位、不错位,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含有商务中心区、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等,是商丘未来商业中心和经济中心,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民安街道办事处内则建有商丘先进装备制造园区。上述违章建筑就位于装备制造园区旁,且在国道310线旁边,因此,这里其土地资源极为宝贵。

  “守土有责,失职失责必问责”。管理好每一寸耕地、保护好每一寸耕地,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基层乡镇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而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负起保护耕地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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