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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占用林地35.5亩,检察院为办理用地手续争取时间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 作者:

  “我们的生猪养殖规模已从去年的2000多头升至6000多头,今年又向政府申请用地10亩,争取年生猪出栏量达万头以上。”近日,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民企案件回访过程中,永州市某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表示,企业能有今天的发展,多亏了检察机关的护航。

  2019年,该种养专业合作社为扩大经营规模,在未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挖机对租赁的林地进行平整建造养猪场,被森林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经鉴定,共造成林地毁坏35.5亩。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冷水滩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多次走访涉案企业听取意见。如果强制拆除新建的养猪场所,几百万元的投资打了水漂,企业很可能就这样垮掉。

  “种植养殖业是国家的民生工程,如何做到既依法公正处理,又兼顾企业合法权益和规范发展,是办案的重点和难点。”办案检察官介绍。

  为此,检察院主动延长办案期限,要求企业按照法律程序向上级林业部门提出用地审批请求,为办理用地手续争取时间;向永州市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寻求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同时,该院多次组织有关方面座谈研讨,实地走访调查,查实了合作社因办养猪场占用林地的事实,但并非故意违反环保政策顶风作案。

  2019年6月6日,冷水滩区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和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决定。同时,要求该合作社按照永州市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制作的《植被恢复方案》进行原地及异地补植复绿,达到了既保护生态环境又确保企业正常发展的目的。

  “案子要办好,企业也要保。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时要从保护企业发展的角度多想办法,主动作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冷水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华清表示。

    (文章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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