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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标准农田需因地制宜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 作者:

  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对农业增产和稳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19年11月,国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的粮食产能。2019年12月21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那么,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如何划定?笔者根据所学的作物栽培学和土壤学理论与知识,结合农业生产实践、农用地整治或农田基础建设的实践经验,谈一下个人意见。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是为作物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高标准的实质内涵是耕地支持作物高产稳产的条件。因此,何为高标准农田,一是看作物,二是看作物正常生长的条件。

  在笔者看来,高标准农田是在一定时期内,满足区域内主要栽培作物高产稳产生长需求、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可持续利用的农田。高标准农田只要能够满足当地主要栽培作物的高产稳产高效持续生产需求就可以。如地处温带湿润区漫岗上的黑土地,即使不修建灌溉和排水系统,不进行土地平整,只要有田间道路,旱地也是高标准农田。因为这里最高产高效普遍栽培的作物是玉米,而雨热同期的气候、自然降水足以满足一茬玉米的水分需求。漫岗地坡度不大,只要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也不至于水土流失导致土地退化。同时,漫岗地形也不会发生田间渍涝。平整土地反而会破坏覆盖在黄色黏质土层之上的黑土层,也会引起雨季渍涝危害。

  像其他植物一样,作物也有分布区域,因此,高标准农田的“标准”也应该是区域性的。在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综合影响下,不同区域的作物组和配置、熟制与种植方式等存在显著差异,对耕地质量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各区域应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情况,从分析不同区域主要栽培作物对生长发育条件的差异化需求入手,设定具有区域特征的高标准农田标准。

  笔者认为,确定区域高标准农田标准的方法如下:首先分析区域自然资源综合特征和主要适种作物,进行种植制度分区,并以种植制度分区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确定各种植制度区的主要栽培作物。

  其次,根据作物栽培学和土壤学的理论知识,厘清区域主要栽培作物生长对耕地立地条件的要求。

  第三,围绕耕作效率这一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分析在当地农业机械化水平下高标准农田高效利用所需的田块规模和农田道路等配套设施。

  笔者认为,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应该采取排除法,而不是采取土地评价和利用规划领域普遍采取的建立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打分方法。简而言之,就是排除不能建设的耕地,余下的才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区。

  三种类型的耕地应该排除在建设之外。

  一是规划农转非的区域,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容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因为这些耕地是可能在规划期内转为建设用地的。如果在这样的区域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很可能造成过程性的浪费。

  二是排除已经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的耕地。即把所在地区的耕地属性与区域高标准农田标准进行逐一对比,全部达到标准的就认定为已经是高标准农田,不需要再进行建设。所在地区的耕地属性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农用地分等数据库中查询,也可以实地调查。

  第三是排除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不能改造的耕地。包括:地形特别陡峭,土层特别薄,即使修梯田也只能建成田面窄、土层薄,不能进行机械化耕种而可能被边际化撂荒的耕地;地面有许多坚硬难以风化的岩石(如石灰岩、花岗岩)露头或这些岩石虽然没有露头,但埋藏浅的耕地;土壤含大量砾石,漏水漏肥,而附近又没有可以客土改造的土源的耕地;其他难以改造的耕地。当然,就目前的工程技术能力来说,任何难以改造的耕地都可以建成高标准农田。但是,我们不能不惜血本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因为这样做很可能会破坏生态。如客土改造漏水漏肥的砾质耕地,往往是采挖破坏其他土地;地形陡峭修梯田,就得大开大挖,也会破坏其他土地,而且新建梯田填土区土层厚,下垫面是不透水的倾斜岩石,下雨很容易塌方甚至产生泥石流。

  毋庸置疑,高标准农田建设既是提高耕地质量的工程,也是生态保护工程。高标准农田标准应该是区域性的有差异的标准,从而防止农田过度建设、避免浪费,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利用效率。用排除法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可以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9-12-31 第6版 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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