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年轻人想把户口迁到城市,老家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年底的这一段时间,关于农村的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新土地管理法》都值得大家好好了解和思考,毕竟农村土地的使用状况真的不是一句话可以说的清楚的,尤其是遇到征地拆迁的这种大事的时候,对于土地的权利尤其看重。
宅基地,众所周知,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我们拥有的只是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没办法继承的,只一点要很清楚!既然没有所有权,哪里来的继承这一说呢?其实大家说到可以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房屋,因为地上房屋是私人财产,所以能够被他人继承,而这继承的状况分两种类型:
父母与子女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宅基地的申请是以户为单位,只要你的户口还是和父母一起的,是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有资格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就可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
父母与子女属于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为我们说过,继承的只是父母的房子,如果已经脱离了集体组织,也就是你已经把户口迁出去了,那就不再和父母所在的集体组织有任何关系,这时候已经丧失了该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那这种就简单了,也是分两种情况: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就不能发生继承;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一般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直至自然灭失被集体组织收回宅基地。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这里建议农民朋友,如果子女已经把户口迁出去了,但有考虑把房子交给子女的,最好在能力范围之内把房子修缮好一些,毕竟新修好的房屋更加耐用一些,这以后子女如果住的话也能住的久一点,给子女多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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