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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普宁池尾街道将征收47.6亩土地,均作为住宅用地!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作者:

  今天,从相关网站了解到,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普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151公顷(折合3.23亩)和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9577公顷(折合44.37亩),合计47.6亩,均作为住宅用地,且地块位置图也已曝光。接下来跟着小房君一起来了解一下:

  池尾街道新丰村

  一、征地目的:拟作为住宅用地。

  二、被征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地单位: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池尾街道新丰村,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2151公顷,地类为耕地0.0003公顷、林地0.2146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收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9.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4.2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9.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9.7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三)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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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尾街道高明村

  一、征地目的:拟作为住宅用地。

  二、被征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地单位: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池尾街道高明村,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2.9577公顷,地类为耕地0.4758公顷、园地0.0566公顷、林地0.8718公顷、其他农用地0.0731公顷,未利用地1.4804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收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9.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4.2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7.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三)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9.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9.7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四)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五)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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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拍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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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地位置卫星图

  据了解,此次征收两地块紧密相连,且位于普宁房产网曾发布过的《池尾街道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公司和广东纯晶玻璃制品公司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示》,该规划区将打造成生态居住小区。(相关链接:规划面积1125亩!普宁这个规划区将打造成生态居住小区!)

  此次征地位于普宁市西部片区,该片区凭借交通优势和优美的生态资源禀赋为引领,是普宁最大规模的生态宜居片区,周边还有保利、星河、碧桂园、金茂、翔栩等开发商项目,现已成为热土迎来大开发。此次征地将为西部片区下一步发展增添新动能,让我们一起期待未来西部片区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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