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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将在盘活资源同时坚守底线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作者:

  中央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乡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严禁城镇居民到乡村购买宅基地。

  《通知【三农法制调研中心】》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调研员招聘】本省、自治区、【三农法制调研中心】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乡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通知》同时提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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