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动态 > 正文

推行垃圾分类建设美好农村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作者: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不仅亲自主持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还多次实地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然而,总体来看,不少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还很有限,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存在明显短板甚至空白,不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还没有建立起来。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难点在农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提升村庄的颜值和农民生活的品质。

  推动农民群众养成自觉分类的意识习惯。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也是农村垃圾分类必须依靠的主体力量。这件事情谁也替代不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习惯素养,直接影响了其参与垃圾分类的广度、深度和垃圾分类的效果。因此,我们要在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介入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出切实贡献。

  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长效机制。农村垃圾分类任务艰巨,过程持久,仅靠村民分散式、自发式的管理和推动难以持续,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管理,提升农村垃圾分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农村垃圾结构、处理能力等,与城市有较大差别,我们要立足农村实际,照搬城市“有机”和“无机”分类方式,脱离村民实际生活,村民接受度不高。比如农村瓜果皮、剩饭菜等易腐垃圾多,恰恰可沤肥再次还田。有的地方将农村垃圾分为“可腐”和“不可腐”,最大程度方便村民理解,再通过保洁员的二次分类,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垃圾分类制度的覆盖范围。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有效路径。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小处着眼,从细处发力,认真谋划,渐次推广,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成为美丽乡村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