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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作者: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头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农村繁荣。当前,乡村产业发展迎来难得的机遇,农村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发展潜能进一步释放,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有深厚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各地要着眼大局,以坚定的信心、担当的气魄、有力的举措,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等原则,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本乡“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要务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要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在人才方面,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地方按规定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的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一是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做强现代种养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乡村信息产业。二是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强化县域统筹,推进镇域产业聚集,促进镇村联动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打造产业融合载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四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强化资源保护利用。五是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六是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我们坚信,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激发各类乡村产业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展现广阔农村大有作为新风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为乡村产业振兴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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