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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最后一年,没能确权都要拆除或收回吗?有4种处置方式

发布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这是国家多次在各类会议和文件中明确的。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强调要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也就是说,还有半年多的时间,每家每户都能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书,为自家的宅基地和房屋办理“身份证”、上了“保险”。

  

    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来说意义重大,通过精确丈量、全面调查,准确确定宅基地和房屋的四至,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且登记在册、录入系统、颁发证书,就能有效解决宅基地的各类纠纷,在遇到征收、拆迁等情况时,也是保障农民宅基地和房屋各项权益的重要凭证。只要证书在,没有农户自己同意,谁也不能把自家的宅基地和房屋怎么着。

    是不是所有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都能确权?整体上是这样的,也就是说今年所有的农村都要开展完成这项工作,但有一些宅基地和房屋按照政策要求是不能确权的。比如,宅基地和房屋存在归属争议和手续不全,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或者是未经批准不符合乡村规划建设的房屋,非法转让和赠予的宅基地和房屋,“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和房屋,等等。

  

    不能确权登记颁证的宅基地和房屋怎么办?是不是都要拆除或者是收回集体?当然不是这样,宅基地和房屋没有确权,里面有非法的也有合法的,有空置的也有正在居住的,必须区别情况灵活处理,以下4种是未确权宅基地处置的常用方式,大家必须要弄明白。

    (1)继续占有和使用。这主要是针对权属或边界有争议的、转让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宅基地和房屋。如果是存在争议没有解决到位,按相关规定是不能确权登记的,你应当加快协调协商,或者是向农业农村部门专门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及时解决争议之后再确权。如果是因为非法转让不能确权,只要转让双方有正式的合同和协议且没有纠纷,就可以继续占有和居住。

    (2)强制拆除。这主要是指占用农用地建房或者是未经批准建房不符合乡村规划的情况。我们国家有着非常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农用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农用地建设住房必须办理转用手续。农用地建房如果符合规划还有通过补办手续保留的可能,如果不符合规划,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那是必须拆除复耕的。

  

    (3)同村转让或有偿退出。这主要是针对“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和房屋。根据宅基地确权登记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也就是说,“一户多宅”多出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登记颁证的。但“一户多宅”并不是都是违法所得,农户大部分多余宅基地是通过继承等合法渠道得来的。如果不能确权,可以选择继续占有,也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让,或者是通过协商以有偿的方式退回村集体。

    (4)收回集体。这一类是针对村里“五保护”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和房屋,因为没有直系继承人,并且去世前享受了集体供养,去世后宅基地应收归集体。另一类是难以联系到所有人的危房占用的宅基地,这些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人常年在外、无人打理,并且已经成为危房,村里应将危房拆除后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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