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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带来了哪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0-02-13 来源: 作者: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形成自律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

  1、农产品生产由默认合格转变为承诺合格,明确了主体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及上市销售缺乏许可,处于“默认合格证”状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收购者、屠宰厂(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使用非法添加物,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2、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产品监管转变为主体监管,监管任务更加明确

  很长时间以来,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上,针对量大面广的散户和逐步培育的家庭农场,以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收购主体,没有特别有效的制度安排。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由产品管理转向主体管理,建立新的、更加科学实用的监管制度。合格证制度易于理解,便于操作,适用性强,前期的试点实践证明,值得全国推广,有利于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和治理水平。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段协同,责任明确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

  推行合格证管理,农业农村部和食药监部门可即时共享农产品检测结果、产地来源等信息,各行其责、环环管控,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对接,有效实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合格证制度已成为打通全链条治理的有力武器。

  河北、山东、黑龙江、湖南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文开展试点,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山东全面推行韭菜、鸡蛋“双证制”管理,产品生产主体必须纳入山东省“放心韭菜”“放心鸡蛋”地图统计数据库,实现了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

  4、标准规范标示的科学化、身份证化和可溯源,把消费者从传统品相判断解脱出来

  很长时间以来,消费者选购农产品的主要依据只有传统的外观品相判断,一些农产品被比喻为“披头散发、赤身裸体、没名没姓、来路不明”。

  合格证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标注了农产品的品种、来源和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直观明了。一些规模化主体还推行二维码合格证,用手机一扫便知,极大地增强了消费者在选购农产品时的知情权,提供了判断选择标准,促进全民共治监管格局的形成。

  黑龙江“带证”番茄成功打入浙江杭州市场,合格证助推“北菜南运”。海南在合格证上加贴追溯码和防伪码。福建在茶叶上推行“一品一码”,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产地真伪及产品质量控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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