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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刘凤云区长的一封举报信 -----实名举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资源局王生荣局长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 作者:佚名

尊敬的刘凤云区长:

  我叫杨颖,电话13488048888,现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拆迁我棚户区房屋及土地并霸占我财产一事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生荣,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

  举报东胜区国土局挂牌交易、侵占、侵吞、霸占我杨颖房屋及土地拆迁费111529716元的事实如下:

  1、 本人于2007年购得私人房产13566平米,占地14078平米为商业用地,共计24.38亩。

  2、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于2010年6月公示拍卖,并招拍挂成功卖给了永大房地产公司 (详见相关证据拍卖公告)。

  3、 因国土局拆迁交易需要,2012年3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与我本人签定了地上附属物及《土地补偿协议书》,并于2012年3月底拆除并验收。

  4、 由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和永大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这块土地的开发与交易关系,就于2013年6月28日在我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于2012年3月签定了地上附属物及《土地补偿协议书》上再次盖章确认。

  5、 2017年7月份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均认可拆迁并有相关文件证明。自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新任局长王生荣上任后拒不认账,企图以我的土地权属有争议为由,霸占我的房屋及土地拆迁款,单方面以文件的形式撤销了我们之间签的拆迁补偿协议书(而事实上没有任何的土地权争议)。更何况双方协议怎么可以用单方文件撤销呢?简直是横行霸道胡作非为!!!

  6、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自签订补偿协议书之后一直未支付给我任何补偿款,也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过这块地及地上面的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款。难道说不管这块地和房屋是谁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都想霸占吗?

  7、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于2010年6月12号公告将该块土地卖给开发商永大房地产公司,并获得五千多万元现款和开发商抵押给国土局的二号公寓楼(价值三亿元)。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又以借款的形式收取了开发商 2.59亿元。另据开发商讲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向国家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款三亿多元。

  8、 自2014年至2019年之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20多次通过公安局对杨颖进行讯问、询问及口头询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多次诬告陷害我,并企图打压迫害我。多亏了鄂尔多斯东胜区公安局公正廉明,他们才未以得逞。

  9、 我的土地和房屋是政府占的,政府卖的,政府拆的,政府与我签的协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并政府任何部门至今未付我分文,造成我三家企业破产损失近十亿元,是故意破坏和搞垮民营企业的行为,是霸占民营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本人强烈要求有关单位各级领导予以调查、了解、解决此事。以避免因此事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安全隐患。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我是善良的公民、有爱心的企业主并不想去把东胜区国土资源局不法行为或怨恨带向社会群体,以免对社会生命造成严重的危害。

  举 报 人: 杨颖

  联系电话:13488048888

  2020年元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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